一、校园一卡通新卡管理
(1)每学年新采购的智能卡和CPU卡,交由网管中心网络管理科科长统一管理;
(2)智能卡中心需要使用新卡时,提交目前卡片使用情况,向网络管理科科长处提出申请。网络管理科科长根据智能卡中心提供的卡片使用情况,发放新卡,并填写《校园一卡通新卡领用登记表》;
(3)智能卡中心将领取的新卡,做好使用情况登记。
二、新办校园一卡通
1.新生入学办理“电子学生证”流程
(1)获取新生录取信息;
(2)将新生数据导入一卡通管理系统,设置电子学生证的有效期,为新生制作临时CPU卡,并交由二级学院发放;
(3)以班为单位采集新生证件照片;
(4)整理好新生数据(包括姓名、学号、学院、班级、照片等),交智能卡采购中标公司制作智能卡;
(5)智能卡制作好后,检查封面印刷情况,并做刷卡测试和RFID智能感知测试;有问题的卡,及时交回智能卡采购中标公司重新印制;
(6)智能卡领取方式:凭临时CPU卡换取智能卡;如持卡人临时CPU卡丢失,到智能卡中心缴纳临时CPU卡工本费30元/张;每班班长收集本班学生临时CPU卡和缴纳工本费票据,到智能卡中心统一更换领取智能卡;
(7)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统计智能卡发放情况与临时CPU卡收回情况。
2.新进教职工办理“电子工作证”流程
(1)人事处或各部门向智能卡中心提供新进教职工人员名单和信息(包括姓名、工作部门、职工号、身份证号、照片等);还没有职工号的教师,由各部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智能卡中心先办理临时CPU卡,待人事处确定职工号后,再凭临时CPU卡办理更换智能卡。
(2)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将新进教职工信息导入一卡通管理系统,并制作智能卡。
(3)新进教职工持身份证到智能卡中心领取智能卡;
(4)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统计智能卡发放情况。
3.其他人员办理“临时CPU卡”流程
可办理“临时CPU卡”人员类型:离退休教工、外籍教师、外聘教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特聘教授、特殊贵宾、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其他来校学习人员(代培研究生、成教本专科生、函授生、进修生、交换生等)、办理公务、交流等。
(1)申请人在智能卡中心领取并填写《宜宾学院一卡通临时卡办理申请表》,交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持身份证到智能卡中心现场办理临时CPU卡;
(2)办卡时,需缴纳临时CPU卡押金30元;卡片使用完后,如卡片没有破损,退还押金;
(3)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将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号:身份证后6位、使用有效期等)录入一卡通管理系统,并制作和写入临时CPU卡;
(4)申请人凭缴费票据领取临时CPU卡;
(5)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每月统计临时CPU卡发放情况。
三、充值、消费纠错业务
用户可在现金充值点、一卡通自助终端、手机AAP等为校园卡充值。
1.充值点办理充值业务
现金充值点充值业务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2.消费纠错
持卡人在食堂、超市、开水房等由后勤管理处管辖的POS机上消费时被多扣款,多扣部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消费纠错。
四、挂失、解挂业务
1.挂失办理流程
校园卡丢失后,持卡人可以凭学号或工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在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挂失,也可以通过智能卡自助查询平台进行挂失,或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智能卡中心进行挂失。用户到智能卡中心办理挂失,流程如下:
(1)本人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智能卡中心提出挂失申请;
(2)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后,完成挂失业务办理。
2.解挂办理流程
已挂失校园卡找回后,由持卡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智能卡中心进行解挂,不接受无证解挂、网站解挂、自助终端解挂,若挂失后已补办新卡,挂失卡自动作废,将不再解挂。
(1)本人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智能卡中心提出解挂申请;
(2)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后,完成解挂业务办理。
五、补卡、换卡业务
1.补卡办理流程
(1)校园卡挂失48小时后,本人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智能卡中心提出补卡申请;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挂失时间进行核实;
(2)符合补卡条件的申请人缴纳补卡费,并核对收费人员出具的收费票据信息。补卡费用为:智能卡,50元/张;临时CPU卡,30元/张;
(3)缴费后的申请人在制卡工作人员处核对补卡信息,包括姓名、学号、系别班级、证件照等,如信息资料不全,申请人负责补齐;
(4)制卡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信息资料后,制作卡片;
(5)申请人如补办临时CPU卡,可现场领取;如补办智能卡需两个工作日后凭收费票据到智能卡中心签字领取。
2.换卡办理流程
(1)持卡人发现校园卡存在使用上的故障,或教职工因工作部门调动、或学生因转院、休学、降级等原因致个人信息与卡片信息不符的,持卡人可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智能卡中心提出换卡申请;
(2)按《宜宾学院智能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生因转院、休学、降级等原因致个人信息与卡片信息不符的,换卡需缴纳智能卡工本费:50元/张。
(3)故障卡的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卡片进行检查,非人为损坏的故障且无法修复的,冻结故障卡余额48小时,核对持卡人个人信息后,办理换卡业务。信息不符卡片受理:工作人员检查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变更纸质材料(以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所发文件为准),在一卡通系统内更新相关资料后立即办理换卡业务;
(4)申请人在制卡工作人员处核对换卡信息,包括姓名、学号、系别班级、证件照等,如信息资料不全,申请人负责补齐;
(5)制卡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信息资料后,制作卡片,并在一卡通系统里办理换卡业务;如因卡片故障更换新卡的,工作人员应将原卡片冻结金额转入新卡。
(6)申请人退回原卡后,方可领取新卡。如更换临时CPU卡,可现场领取;如更换智能卡需两个工作日后凭原卡到智能卡中心签字领取;申请人为学生的,按《宜宾学院智能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换卡时需提供原卡并缴纳50元换卡工本费。
(7)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每收齐100张坏卡后统一发回厂家进行质保,待厂家将新卡发回后,凭临时卡更换登记造册。
六、卡片退卡(中止)
除在校教师和学生,其他人员办理的“临时CPU卡”,不使用时,可办理卡片退卡业务。
(1)申请人到后勤管理处充值点结算卡内余额;
(2)申请人持卡片和收费票据,到智能卡中心办理退卡业务;
(3)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检查收费原始凭证后对卡片完整度(包括外观、功能以及不影响二次使用等)进行检测,检查合格后,回收卡片并在计财处统一印制的《领款单》上签署意见,由申请人凭领款单及原始收费凭证到计财处退费;
(3)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信息做好备份和登记后,在一卡通系统里注销申请人数据。
七、卡片终止
对于办理了调离、辞职手续及已自动离职、除名等与学校解除聘用人事关系的教职工,持卡人须到智能卡中心交回所持卡片,由人事处将该项手续纳入教职工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加以监管,网管中心负责终止该教职工在各应用子系统的卡片功能并将卡片注销。
对于办理了毕业离校、退学、休学等手续的各类学生,持卡人须到智能卡中心交回所持卡片,由教务处(或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将该项手续纳入学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加以监管,网管中心负责终止该学生在各应用子系统的卡片功能并将卡片注销。
临时卡有效期满,所有功能立即自动中止,办理延期手续后可恢复使用。若期满后三个月内未办理延期手续,该卡自动终止,将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1.教职工离职和学生中途退学
(1)教职工离职或学生中途退学的,申请人先到后勤管理处充值点结算卡内余额,再将卡片退回网管中心,网管中心回收卡片后,在离校清单上签字、盖章,如卡片丢失,按照智能卡补卡流程补卡后再办理;
(2)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回收的卡片交到智能卡中心,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信息做好备份和登记后,在一卡通系统里注销申请人数据。
2.学生毕业离校
(1)毕业生自行到后勤管理处充值点结算卡内余额,并以班为单位,每班班长收集本班学生智能卡,到智能卡中心统一办理卡片终止业务;如智能卡丢失,申请人到智能卡中心缴纳智能卡工本费50元/张;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核对班级人员信息,核对回收卡片数量和缴纳工本费票据,做好登记,出具智能卡完清手续 。
(2) 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信息做好备份和登记后,在一卡通系统里注销申请人数据。
八、卡片报废管理
因办理中止、终止、信息不符换卡等业务回收的校园卡,作为报废卡处理。
(1)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登记好报废卡片清单和数量,与报废卡片一一对应。
(2)网管中心每年按国资处报废流程办理智能卡报废业务。
九、收费人员工作要求
智能卡中心收费项目主要有:补卡缴费和办卡押金(临时CPU卡)。
(1)收费人员根据空票据剩余情况,提前写好申请,经网管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计财处领取盖有宜宾学院账务章的票据本;
(2)收费人员开具票据时,一式三联,写清楚交款人、收费项目、交费金额、交费日期、收款人等信息。第一、三联交回计财处,第二联交给缴费人;
(3)收费人员开具票据后,做好电子表格登记,包括:交款人、日期、发票联号、金额、收费项目、收款人等。
(4)当开具完10本票据本时,将收费金额和票据本,交回计财处,做好对账工作。
十、一卡通管理系统常规工作流程
1.工作餐管理
(1)工作餐次数:教师餐补机刷卡次数,根据人事处下发的教师享受工作餐次数,由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设定或更改;
(2)享受工作餐人员:由人事处统一提供名单,智能卡中心根据名单调整享受工作餐人员,并做成电子表格保存;
(3)享受工作餐人员设置流程:享受工作餐的教师,将卡片拿到智能卡中心办理。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将享受工作餐教师的卡类型调到“1电子工作证”组,并将卡类型回写到教师卡片上;
(4)取消工作餐人员设置流程: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先对不享受工作餐的教师卡停用。教师将卡片拿到智能卡中心,智能卡中心工作人员将卡片重新启用,卡类型调出“1电子工作证”组,并将卡类型回写到教卡片上。
2.功能账户的申请
(1)功能账户:一卡通系统可提供消费纠错、报表结算查询、充值中心充值、现金充值机管理、水控管理等系统功能账户。
(2)需要开通一卡通功能账户的部门,出具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账户的具体使用人和需要的权限,并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网管中心。网管中心负责人对使用需求审核同意后,由网络管理科科长在一卡通系统实名开户。
(3)网络管理科科长建好账户,在《一卡通系统帐户登记表》做好登记之后,将用户名和密码交申请部门的具体使用人,并提醒使用人第一时间更改复杂的账户密码。